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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赔细则
货物分类说明
分类明细:
1.奶粉: 打包后不超过7磅/箱,不能混装其他物品。
2.服装类: 不同品类4件以内/箱。童装5件以内/箱,可混装。
3.鞋类:成人/大童鞋2双/箱。婴 幼 儿 鞋 2双 /箱 。
4.保健品类:8瓶且10磅以内/箱,可混装。
5.婴儿辅食,玩具,用品类:8个且10磅以内/箱,可混装。
6.婴儿汽车安全座椅、婴儿推车、行李箱等大件物品,不能混装其他物品。
7.剃须刀等生活小电器:1个/箱,不得混装其他物品
8.海参,西洋参:2磅起运,限重10磅以内/箱,不能混装其它物品。
9.燕窝:2磅起运、每箱不超过1斤燕窝,需按体积收费,不能混装其它物品【磅数计费公式:(实际重量+长*宽*高/139)/2】
10.空气净化器、破壁机、吸尘器等大电器类,不能混装其他物品。
11.普通手表:1个/箱,不能混装其他物品。
12.化妆品彩妆类:护肤类,4个/箱。大套装1套/箱,小套装2套/箱
13.一线品牌:必须1个/箱,不能混装其他物品。
14.暂不收寄物品: 香水,烟酒,任何刀具(包括厨用刀具),毛皮服装,各类肉制品(成品,半成品)比如牛肉干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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